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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调高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

来源:安徽经济网 发表时间:2023-06-16 09:5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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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
本网讯 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,自2023年7月1日起,合肥市调整了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。

调整后的合肥市城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24元,县域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81元;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9779元/年/人,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3744元/年/人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、半护理、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2360元/年/人、7416元/年/人、989元/年/人,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全护理、半护理、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8652元/年/人、4944元/年/人、742元/年/人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2420元/月/人。一、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277元/月/人;三、四级为185元/月/人;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277元/月/人。高龄津贴80~89周岁老年人为120元/月/人,90~99周岁老年人为240元/月/人,百岁以上老年人为600元/月/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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